但在追究伊拉克罪行责任人的责任方面却收效甚微。值得注意的是,英国确实正在对伊拉克指控进行刑事调查,而且已经持续多年。因此,问题不在于“不作为”,而在于这些调查似乎毫无进展。正如人权观察组织指出的那样,持续了七年、耗资远超5000万英镑的IHAT程序“并未导致任何起诉”。案件数量神秘地从数千起减少到“大约20起”,几乎没有迹象表明这种情况会在SPLI(特殊利益冲突)下得到改变。
案件未能推进的原因之一可能仅仅是IHAT/SPLI从未具备相应的能力。戴维·卡尔弗特-史密斯爵士在对IHAT的审查中强调,调查人员“没有军队警务经验,尽管他们熟悉其他普通刑事犯罪,但不熟悉‘战争罪’的概念”。我自己的研究指出,各种结构性问题似乎导致了调查效率低下。
讼程序不合理拖延
是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在初步审查阶段可采性评估中考虑的一个因素。但正如我在其他地方所论证的那样,当拥有完善法律体系的国家能够证明其武装部队行为仍在进行某种形式的刑事调查时,即使这种调查活动持续很长时间,检察官也很难选择继续进行调查。英国问责措施的透明度非常有限,尤其是在2017年SPLI接手调查工作以来,这只会加剧这些挑战。
2. 缺乏对系统性、制度性问题的关注
其次,英国的刑事调查机制从未有效地解决伊拉克战争中涉嫌犯 Viber 手机数据 罪背后的系统性问题。尽管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努力推动IHAT/SPLI解决所谓的系统性侵权问题,但国内刑事司法机制似乎采取了逐案审理的方式。正如萨米拉·沙克尔在《卫报》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所解释的那样:“至关重要的是,IHAT的设立方式使其无法解决更广泛的问责问题。它没有考虑系统性问题,而仅仅局限于起诉个别士兵。”
最初是为了满足人权法对违反第
二条和第三条指控的调查要求而设立的。这证明了采取逐案审查的合理性。但正如欧洲宪法与人权中心的安德烈亚斯·舒勒在接受我的采访时 指出的那样,“如果你还想利用IHAT使国际刑事法院的案件不可受理,那么你就必须另辟蹊径。” 尽管人权观察组织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的审查对英国调查机制的工作方法产生了一定影响,但为满足国际刑法的要求而进行的根本性重组从未发生过。
鉴于英国当局已断然否认伊拉克暴行与更广泛的政策问题有关,这并不令人 意外。前外交大臣威廉·黑格解释说:“英国政府和军队始终明确表示,他们坚决否认有关英国军队系统性暴行的指控。”
“尽管有证据表明责任更大的人,但诉讼程序仍尽管英国开展了 故意侧重于低 WhatsApp 号码 级别或边缘犯罪者”是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在初步审查阶段进行可采性评估时考虑的一个因素。然而,正如我在其他地方所论述的那样,